房产证“加名字” 引起兄妹相争

“我为什么要做公证,我的房子我想给谁就给谁。”“房子我们兄妹三个人平分,和外人没关系。”“我也不是要独占房产,只是想走以后,给老婆留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孙明(化名)担心自己去世后,妻子没有安居之所,想着在住房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结果遭到了房主老父亲的不理解,以及两个妹妹的激烈反对。

  近日,玄武区司法局新街口司法所经过7次调解,最终找到了这起家庭纠纷的化解办法。


  房产证上“加名字”

  引发家庭内部矛盾


  今年3月,孙明来到新街口司法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请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纠纷,为其妻子留下安身之所。孙明一直和父母居住,和妻子一起赡养两位老人,照顾他们的衣食起居。母亲过世后,照顾老父亲的责任主要由孙明夫妻俩承担,两个妹妹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上门看望。近年来,孙明感到自己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而老父亲也已九十多岁高龄,他担心自己有个万一,妻子会没有片瓦遮身,便想着在现居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让妻子可以有继承权。

  孙明的父亲是这间房子的户主,且年事已高、思想传统,不能理解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还要走公证等法律程序,觉得“口头约定”就可以,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孙明的名字。孙明的两个妹妹也坚决反对,要求三人平分房产,不能接受“多分点给外人”。大家互不相让,事情进入了僵局。

  “多年来都是我和妻子赡养着老父亲,我们也就一直住在这里。以前我也有买房子的机会,想着要照顾父母,我就把房票给了妹妹。”孙明没想到自己的诉求会引起家里的轩然大波,十分苦恼。


  7次调解找到突破口

  老父亲转变观念办公证


  在和三方沟通时,调解员陈亮发现,因为前期的矛盾,一家人有了心结,孙明和两个妹妹不愿意面对面沟通。

  陈亮和其他调解人员采取分别沟通的办法,帮助他们转达各自的诉求,对症下药、逐个调解。经反复沟通,双方选定了一个新的方案:将老人名下的房产卖掉,购买两个小套住房,孙明与老人分开居住,孙明放弃老人那一套房产的继承权。

  当时,兄妹三人对这个方案都表示满意,老父亲也同意这样做。但陈亮觉得,老人已经94岁了,如果让老人独居,子女在照顾上会有不方便的地方。

  “化解纠纷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重拾家庭的和谐,尽量不给亲情带来更多不稳定的因素。”陈亮规劝双方不要着急签订协议,可以再认真考虑一下。

  第二天,孙明的两个妹妹找到调解人员表示,前一天协调的方案她们觉得不妥,要另想一个解决办法。孙明也表示这样的确不方便他照顾老父亲,所以他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双方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人员提出的几个调解方案,都无法让他们满意,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调解人员并没有气馁,经过7次调解、反复沟通,终于找到了突破口。陈亮在调解兄妹之间分歧的同时,不忘做好孙明父亲的普法工作,“老人家,房子是您的,您想给谁都可以。但是您之前只是口头说了,也没人可以给您证明。如果咱们去办一下公证,就可以确保您的意愿不会被误解。”

  经过多次的解释和分析,老父亲终于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只有依靠公证等正式法律程序,他才能合法地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让房子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分配。老父亲准备择日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公证处合法地处理自己名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