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筹建保障性租赁房不少于12.5万套

未来五年,我市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棚户区改造不少于600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夯实全面高质量发展宜居体系。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解读《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新五年”更重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刚刚闭幕的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设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人才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努力让新市民和青年人居有定所、安居乐业。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谈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规划》高度契合市党代会最新精神要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住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宜居,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南京聚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相比于‘十三五’时期,‘十四五’ 发展指标中增加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省市宜居示范住区创建数量、省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房占比等内容,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谈健表示。


  棚户区改造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


  根据目标,至“十四五”末,我市将全面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如何将这一目标从规划变为现实?

  谈健介绍,将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多元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即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持续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推进征收安置房按需建设,持续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同时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购、租”多种渠道相结合筹集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另外,将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制订落实人才安居保障提速计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赵书健表示,为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正在研究相关行动方案,将有目标、分步骤地开展房源筹建工作。

  近年来,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一直是我市推动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面向“十四五”,其仍然是构建高质量宜居体系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城市脏乱差片区内质量较差的非成套住房、成片危破老旧住宅为重点,有序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将持续推进剩余棚户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全市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还将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实施“党建+物业”红色物业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


  年供应商品房8万套左右


  不断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平稳健康的住房市场体系,是“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据介绍,我市将保持商品住房平稳供给,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上市量保持在8万套左右,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蒋海琴介绍,新五年,将引导房地产开发由“单一地产”模式向“复合地产”模式转变,顺应城市功能需要和人口需求变化;引导房地产开发由项目开发向城市综合运营转变,提升房地产开发精细化水平,共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鼓励“房产+健康”发展模式,推进在传统地产项目中引入社区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满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为统筹资源配置,优化人地房产业协同空间体系,我市将落实“一核三极”功能引领,全面提升江南主城区、江北新区、紫东地区和南部片区城镇住房综合供应能力和居住服务质量。将根据住房布局和片区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住房配套策略,将积极构建都市圈接边板块住房联动供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