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发布“政策礼包”,助力建设单位克服“水土不服”


“两集中、三批次”,今年5月20日的南京土地市场首拍,受到诸多关注。作为全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际大循环开放门户的南京,其战略地位和发展潜力,得到了充分认可。尤其是我市近年来不断改善提升的营商环境,使得南京成为一片投资热土,一批“新面孔”登陆南京。5月31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市规划资源局邀请首批次“两集中”出让拿地企业,召开规划用地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沟通会。现场发布我市工程建设中涉及规划用地的政策集成“大礼包”,并逐项分析解读宣讲,帮助拿地企业尤其是首次进入南京的房地产企业快速、全面地了解项目建设相关的各个环节,助力各家建设单位及时、顺利开展项目建设。以主动服务、贴心服务、超前服务“金牌店小二”精神,帮助建设单位克服“水土不服”。

市规划资源局推出的此项贴心服务,获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点赞。“两集中”首批次拿地首次进入南京的多家企业表示:“政府主管部门全面系统梳理政策礼包为我们提供报建指导,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服务真的太贴心了!我们不用担心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项目报建流程而走弯路影响工程进度了。”多家深耕南京多年的品牌房企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南京涉及规划资源的不少审批流程都发生了变化,此次集中梳理对我们更高效地开展报建、项目建设十分有帮助。”

简化流程快动工

我市作为2018年5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试点城市,始终以“客户体验、用户思维”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质效,市规划资源局持续对涉及规划用地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一系列综合改革。目前,土地出让成交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规划资源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主要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验线、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等。

为了切实简化流程助力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市规划资源局推出了多项贴心服务,为项目的快速动工、快速上市提供了政策保障。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陈乃栋介绍说:“为切实帮助拿地企业节省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在项目尚未具备全面动工建设条件之前,我局为建设企业准备了施工用房、售楼处、桩基工程等可先行动工等一系列政策礼包。”

据陈乃栋介绍,服务于主体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辅助性临时建、构筑物,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仅需签署按要求报批和施工的承诺书及提交方案设计图纸,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建设上述临时建筑,实现“拿地即开工”;围墙等简易设施也可按程序先行审批建设。

此外,免于办理基础(桩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支持项目基础工程先行开工。建设项目取得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服务协同”同意意见或由市规划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已基本稳定的认定意见后,可以先行向建设部门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范报建提效率

规划资源审批业务相对专业、复杂。企业报建人员,尤其是新进入南京的建设单位,快速高效地进行项目报建确保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这几乎成为了高周转市场基调下各企业的共同心声。在此次宣讲会上,市规划资源局精心梳理了规划条件全要素服务、高效开展设计方案审查、统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简化日照影响分析审查、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五大重要、特色审批要求,切实助力首批次“两集中”拿地企业提高业务报建水平、快速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规划条件全要素服务

自2017年底开始,市规划资源局锐意改革,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要素规划条件服务,涵盖了建筑、市政等约115项规划要素的全方位管理要求。同时,开展项目设计所需的地块地形图、管线图、用地红线图等由该局按需求提供。

高效开展设计方案审查

市规划资源局各相关部门积极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指导服务,按照“依法依规、分级审查、周期控制、高效服务”的原则做好方案审查工作,设计方案按要求进行社会公示、专家评审等。

统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房产登记阶段所涉及建筑面积计算,统一按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执行,实行规划、土地、房产“同一个面积计算标准”,减少建设单位报建环节和报建成本。建设单位申报规划许可时,市规划资源局不再计算和复核建筑面积,直接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的建筑面积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阶段,根据房产实测面积进行复核,违规超面积将会追究违法责任)。

简化日照影响分析审查

按规定需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同时报送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市规划资源局仅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在规划核实前将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复核检查。

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

土地出让合同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提前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采用“并联审批”模式一并申办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同步办理、统一发件”。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在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就设计方案征询意见工作线上并行征求人防、交通、建设、园林、文旅、水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畅通渠道优服务

为方便建设单位及时联系咨询、办理规划用地相关审批业务,市规划资源局准备了多样化的咨询、办理渠道,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办事企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1.市、区各业务报建窗口联系地址和电话:

市本级(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区):南京市政务中心(江东中路265号)A1厅A104-A107号窗口,联系电话:025-68505797。

栖霞区:栖霞区政务中心(文苑路118号)C厅C005号窗口,联系电话:025-69289220。

雨花台区:雨花台区政务中心(竹影路5号)1栋3楼C1004号窗口,联系电话:025-52867881。

江宁区:江宁区市民中心(杨家圩路2号)A区投资审批大厅S03-S08号窗口,联系电话:025-69977143、025-69977051。

浦口区:浦口区政务中心(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B座3楼C306号窗口,联系电话:025-69659258。

六合区:六合区市民中心(龙池路333号)二楼E244、E245号窗口,联系电话:025-57130530。

溧水区:溧水区市民之家(天生桥大道爱涛天岳城南侧)3楼213、214、215号窗口,联系电话:025-57236163、025-57236165。

高淳区:高淳区市民中心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C303、C304号窗口,联系电话:025-56821760。

江北新区:江北新区市民中心(滨江大道292号)D01、D02号窗口,联系电话:025-68110583、025-68110585。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港大道100号)一楼政务中心A22号窗口,联系电话:025-85804763。

南京软件谷:雨花台区政务中心(竹影路5号)1栋3楼C002号窗口,联系电话:025-52867882。

2.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办地址:http://nmy.jszwfw.gov.cn/njzwdt/njzwfw/pages/layerlogin/blspguide(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3.不动产登记统一咨询服务热线:96510。

4.我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

门户网站:http://ghj.nan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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