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落实男方护理假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去年12月出台的《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规划》和《标准》)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主要范围,涵盖“十有三保障”13个领域。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相关部门介绍了上述两个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配置实现度达到90%以上,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提高到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9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或达到高收入国家发展水平,群众满意度从2016年的74.6分提高到2020年的86.05分。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荣锦介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新时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去年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面向“十四五”,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着力编制《规划》和《标准》。


  李荣锦介绍,《规划》和《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确定为“十有三保障”,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比国家增加了“逝有所安、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公共安全保障”4个领域。


  其中,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既是群众关心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是社会关切的重大现实问题。


  幼有所育。完善覆盖孕前、孕期、产时、产后的孕产妇生育全程服务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男方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男职工安排共同育儿假;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原则上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


  学有所教。到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大力开展集团化办学,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机制;推动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支持各地探索发展科技高中、艺术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学校;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转换,举办综合高中班,促进普职融通。


  病有所医。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级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提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质效,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老有所养。加快建立涵盖全体老年人,包含设施建设、服务内容、需求评估、人才培养、资金保障、行业监管、标准体系在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等内容,建立省、市、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实现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到2025年,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覆盖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