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3月24日),市规划资源局在南京土地市场网、《扬子晚报》等发布2022年宁出第01号“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集中供地第一批)”,挂牌推出20幅地块、用地总面积68.58公顷,起拍总价267.23亿元。该批地块将于4月13日至20日报名,4月22日9:30开始网上公开竞价出让。
研读公告后江苏土地发现,除了地块本身质素较好外,本批地块竞买保证金比例下调至起始总价的20%,切实降低了企业竞买的资金压力,而房地价差的适度调整加大、租赁住房配建的取消也为企业增加了利润空间。南京日上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飞分析指出,优质地块叠加多项政策优化,此举有助于提升首批次集中出让地块的价值感,切实增强南京土地市场的全国竞争力。
先来看下20幅公告地块的指标详情:
南京首批集中出让20幅地块详情一览
结合公告的具体地块指标及相关竞买要求来看,本批次公告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地块少而精
20幅地块均位于热点片区
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企拿地策略变得更趋理性、谨慎。大部分房企均表示,除了研判地块本身的预期利润外,拿地时还会重点考虑地块未来上市后的住宅销售速度甚至是回款速度,因此主要关注的是热点城市、热点板块的优质地块。
紧扣市场需求,南京此次对首批次集中出让的地块进行了优选,公告地块全部位于主城、江北新区、浦口以及江宁等市场活跃度较高的热点片区,有助于彰显并提升我市的城市引力和土地市场的价值引力。
具体来看:南部新城大校场片区推出2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共3.11公顷;城中推出1幅地块,用地总面积6.26公顷;江北新区核心区推出1幅地块,用地总面积4.8公顷;城南推出3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共10.12公顷;仙林推出3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共6.9公顷;城东推出1幅地块,用地总面积7.8公顷;城北推出2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共2.43公顷;江北新区南工大板块、大厂板块各推出1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分别为5.42公顷、2.16公顷;浦口推出4幅地块,用地总面积共12.81公顷;江宁方山板块推出1幅地块,用地总面积6.77公顷。
王飞认为,虽然此次出让规模是我市实行“两集中”出让以来最小的一次集中出让,但地块少而精,有助于房企集中精力研判地块,对预期出让结果表示乐观。
政策优而准
多维发力释放城市价值引力
全国“两会”前后,楼市利好政策频出,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近50个城市出台了各类扶持政策。同时,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到“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以满足合理购房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次南京首批次集中出让公告透露出的土地出让政策的优化,对市场和房企而言都十分友好,有助于提升南京土地市场的价值引力,而和长三角其他热点城市的错时成交更有助于整体提升长三角区域在全国土地市场份额的稳定。
和去年下半年的土地出让政策相比
此次公告的土地出让政策调整
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
集中取消了租赁住房的配建要求
此前,南京出让的商品住宅类用地,大多要求竞得企业按照5%或10%配建租赁住房。该政策不仅隐性增加了房企的开发成本,而且也为交付后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前,取消租赁住房的配建,房企的呼声一直较高。此次公告,除G03地块外,所有地块均取消了租赁住房的配建要求,改由各区选定地块后进行集中建设,在保障全市租赁住房建设面积稳定的同时,切实减少企业的开发成本。
二
保证金比例下调至起始总价的20%
本批集中出让的地块,即便位于市场热度一直非常高的南部新城大校场、江北新区核心区、雨花软件谷等片区,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下调至起始总价的20%。据了解,该批部分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缴款周期还将延长至6个月或更长。“保证金下调、付款周期延长,可切实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
三
优化调整了房地价差确保预期利润
据测算,本批公告地块的房地价差,较此前同片区成交地块都有了一定的增加。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价差的拉大,让项目有了更稳健的预期利润,有助于提升南京在和全国热点城市竞争中的价值引力。”
四
取消了竞得地块数量的限制
去年南京在“两集中”出让时规定:同一集团企业同批次竞得住宅地块的总量不得高于总量的30%。此次的公告中该条限制已取消。多位房企投资负责人为此点赞:“对于资金状况比较好的品牌企业来说,竞得地块数量限制的取消无疑是个非常好的市场契机,可以发挥资金优势布局更多的片区。”
部分地块详情
石杨路以南
郑和外校小学部以西地块
秦淮河畔 稀缺宅地
G03地块位于秦淮区光华路街道,紧邻运粮河、七桥瓮湿地公园,自然景观资源十分优越。地块东至郑和外校小学以西现状道路,西南至规划道路,北至石杨路,A分区西侧现状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块指标说明
G03地块占地约6.26公顷,由A、B两个分区组成,B分区西南角为规划幼儿园用地,可建建筑总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地块起拍总价16.6亿元,最高限价18.9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5068元/㎡,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为45800元/㎡。
A分区
为居住社区中心用地,在满足公共配套面积的前提下配建不低于B分区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租赁用房(单身职工公寓),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出让公告明确,A分区需配建的单身职工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该分区需配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50平方米,其中: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2) 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
(3)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
(4) 社区养老院,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100张
此外,该分区还需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500平方米,其中:
(1) 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2) 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应设置“三室一场一路径”和室外活动场地
(3) 街镇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应综合办事大厅应设在建筑首层
(4)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设置在服务半径适中、便于居民办事与活动的地点,并在一楼设置居民综合办事服务大厅
(5) 派出所,用地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400平方米,应独立占地
(6) 育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7) 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售卖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层
(8) 邮政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应设在建筑首层、临靠道路
(9) 公共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点,用地规模不小于300平方米
(10) 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应有独立出入口
特别说明: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居住社区中心必备功能(除菜市场以外),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秦淮区人民政府,出让价款总额不做调整。菜市场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居住社区中心除上述必备功能外,剩余部分可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办公,可上市销售、转让。
B分区
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2米。
来源:江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