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今日(5月20日)起,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原文如下: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