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当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快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增强。而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压舱石,要把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通过制定相关条例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十分必要。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快规模大,但在做强做优方面还存在诸多痛点难点,《条例》的出台也是破解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分总则、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数据利用和保护、保障和监督、附则,涵盖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九章八十五条。
加快突破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根基。《条例》中特地规定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时,《条例》规定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数字基础设施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条例》中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通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支持完善通信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车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数字产业的质量和规模是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条例》也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条例》还专门规定“治理和服务数字化”一章,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持续提高“互联网 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一网通办”,让企业、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