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一定要办理资金监管!!!
已有一批房主卖房时中招,或面临“钱房两空”的困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浙江绍兴一批房主在卖房时遭遇中介“合同诈骗”,波及几十户家庭,涉及房产成交金额已过亿。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不过部分已过户、房产被抵押贷款的房主,将面临“钱房两空”的境地。
到底是怎样的骗局,能让几十户家庭纷纷中招?
21世纪经济报道称,多位受骗房主提及一个重要环节,未办理资金监管,且合同明确约定过户当天之日起120天内,买方银行按揭一次付剩余房款给卖方。
隋女士的经历,基本还原了这场骗局的玩法。
去年12月,隋女士249万出售浙江绍兴世纪星城一套房子。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首付+按揭,其中首付75万,其余房款174万应于过户当天之日起120天内(即今年4月7号),由买方银行按揭一次性付给卖方。
去年12月,隋女士把房产过户给买家周先生。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爽快的买家周先生,竟是中介花钱找来的“代持人”!
房子从过户彻底脱离了隋女士的控制,所谓的买家并未申请按揭贷款,中介则利用买家的名义把房子抵押给民间借贷,获得180万贷款!钱到账后直接转进了几位中介公司人员的腰包。
这还不止,这笔民间借贷到期后,中介再次民间借贷180万,偿还前一笔民间借贷。今年3月份,又通过房产抵押从稠州银行绍兴分行申请到200万经营性贷款(相当于房子总价的8成)。买方周先生称,这笔贷款刚到账,该行贷款经理拿着他的手机,把200万转给了一个叫王栋成(谐音)的人。
三个多月,一来一去,一套249万的房子,居然贷出380万天价!刨除支付的75万首付,中介空手套出300多万!
而等待隋女士的是,4个月后,她才发觉被骗了,此时房子成了别人的,还被抵押,一旦还不上款还将被拍卖,合同约定的174万尾款不知所踪...
被骗的卖家们,与隋女士经历类似!未办理资金监管+120天超长付尾款期,给了这场诈骗足够腾挪施展的空间,被诈骗的钱大部分最终流向了中介相关人士账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被诈骗房主自发登记的名单显示,共有37户登记,涉及尾款合计6902.65万元,抵押贷款金额合计7244万元,总房产成交价过亿。涉及的银行包括建行、工行、邮储银行、中行、恒丰银行、稠州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还有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抵押贷款,未统计在内。
该案件涉及的中介包括绍兴柯桥硕诚房地产咨询服务部、绍兴市柯桥区弘亨信息咨询服务部等,相继于去年7月、12月成立。有被骗房主称,这批中介有多个营业执照,为同一班人马,老板姓谢。他们的尾款可能已被中介挪去炒房,但目前可能资金链已断裂。
除了卖家外,所谓的买家“代持人”也因中介爆雷,无法支付高昂的月息,或饱受催债之苦,征信也大受影响。部分人此前被许诺代持3年给20万好处费。
事实上,不光浙江绍兴,台州、宁波等地也有多位卖家被骗!
纵观这类诈骗,有人总结了其基本“模式”,一共六步,套路满满,防不胜防!
1、组织者委托中介机构寻找合适的卖房人;
2、组织者安排“签约人”同卖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包括银行按揭购房和全款购房两种),在支付首付款时卖房人即将房屋过户,尾款在3-6个月内支付(理由是向卖房人声称等银行放款);
3、组织者安排“代持人”同“签约人”一道同卖房人接触,由“签约人”谎称“背房人”是自己亲戚,自己因为名下房产过多或者征信有问题,只有过户到他人名下才好办理贷款等,要求卖房人将房产过户给“代持人”(因为只有房屋过户后,买方才能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卖房人看到有中介作为第三方机构在场,比较信任,故同意在收到首付款后就过户);
4、组织者安排人员,背着卖房人,擅自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金融机构(双方约定全款购房的)。或不按照约定,另选择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双方约定按揭的),并将所得到的贷款据为己有,既不支付,也不告知卖房人;
5、卖房人要求支付尾款的,组织者则安排“签约人”或专门的“谈判人”出面,以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到、银行未放款等理由多方拖延。即使卖房人起诉至法院,组织者也可以利用多种法律程序,尽量拖延判决和执行时间,只有万不得已,才肯把钱交出。以此方式,尽量长时间地占有尾款;
6、组织者将贷款所得,用于支付各种“角色”的费用,包括签约人、代持人、中介机构、谈判人。多出的款项,则作为其它房屋的首付款或者归还个人借款。
一定要注意,二手房交易环节,一定要求做资金监管!!!
本文由西祠房产撰稿,素材来源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知乎及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