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房贷转经营贷,被银行告了

近期,提前还贷潮席卷全国,部分买房人铤而走险,将“房贷转经营贷”,刚刚,有买房人被银行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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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转经营贷!法院判10日内还款180万

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公布了一则“房贷转经营贷”的典型案例,给买房人敲响警钟。

广州中院公布的案例显示,某银行(贷款人)与肖某(借款人)、某公司(保证人)签订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80万元;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60个月;肖某以其房产作为抵押,某公司为连带保证人。

实际上,肖某将这笔钱用于还房贷。

银行提交的银保监部门查证情况显示,肖某将约定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部分挪用于偿还房贷。因此,该行根据《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要求肖某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但肖某拒绝依约提供资金用途证明。


于是,银行起诉肖某,请求其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日前,广州中院二审判决:肖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在肖某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对肖某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某公司对肖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的法官表示,法院认定肖某存在违约行为,支持银行关于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诉讼请求,有利于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对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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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多!官方严打房贷转经营贷


所谓的房贷转经营贷,就是把贷款利率高的房贷转成利率较低的经营贷。


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必须名下有公司实体,要求用于公司经营,一般贷款年限是10年,利率普遍在3.5%左右。


房贷转经营贷看似优惠,其实背后风险很多,除了被银行抽贷之外,其中牵涉中介操作,公司信息造假等,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涉嫌骗取银行贷款,买房人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买房人在房贷转经营贷过程中,中介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买房人可能背负更大的资金压力。


监管层面一直在打击此类违规行为。


2月24日,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银行加快处理积压申请,做好提前还款服务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提醒,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可以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避免被不法中介机构误导。

另一方面,对银行的监管也不放松。

据相关报道,今年2月份集中披露的行政处罚显示,民生银行因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14宗罪被行政处罚8970万元;中国银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案由被罚3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