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花2㎡钱买房,得房却比邻居少2㎡!河西中顶豪业主心塞

近期,河西中部顶豪越秀南京和樾府首次交付!有业主在拿房时发现自家的公摊比邻居家大,两厢一对比,多了4㎡相当于多花了20多万!“这面积测算是否存在问题?”

该业主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问,越秀南京和樾府“1号楼(按公安牌号7号楼)建筑面积143㎡,套内面积104㎡,得房率72.72%,而其他楼栋同样户型面积的,建筑面积141㎡,套内面积106㎡,得房率75.18%。两个户型里外相关4个平方,按当时售价,1栋的业主多花了20多万。为什么1栋的业主就要多分摊公摊?这143㎡的建筑面积到底怎么计算出来的?”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回应: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涉及我单位职能范围内的诉求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大但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小”的问题。根据《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程》(宁房市字(2017)189号) 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等的测算”。经核实,您所反映的越秀和樾府1幢(公安7幢)为两梯两户户型,同一单元户型、面积均一致,房屋建筑面积为143.74平方米(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4.64平方米,共有共用建筑面积39.10平方米);而同小区6幢(公安9幢)为一梯两户户型,两个户型、面积均不一致,其中0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141.73平方米(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6.45平方米,共有共用建筑面积35.28平方米);02室房屋建筑面积为176.98平方米(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32.93平方米,共有共用建筑面积44.05平方米)。根据《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程》(宁房市字(2017)189号) 第十四条规定:“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按相关房屋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故6幢(公安9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大的户型分摊比例大,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小的户型分摊比例小。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经核实,您所反映的越秀和樾府1幢(公安7幢)房屋边长尺寸与6幢(公安9幢)01室房屋边长尺寸不同。房屋面积测算符合国家《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程》等相关要求。

      关于您要求开发企业对缺少的面积进行赔偿的诉求。经与开发企业了解,企业表示,两栋房屋建筑形式,分摊面积,边长等均不相同,故无法进行参照对比。如您对面积有异议需进行赔偿,建议您可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您拨打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咨询电话:84722588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很长的一段回应,可能很多人没看懂,简而言之就是↓

1幢(公安7幢)为两梯两户户型。一般来说,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确定。由于这栋楼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大,所以总的公摊大,得房率72.8%。

同小区6幢(公安9幢)为一梯两户,且141.73㎡户型与1幢(公安7幢)的143.74㎡户型也有不同。但归根到底是这栋楼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相对小一点,这栋楼两种户型得房率约75%。

虽然官方解释有理有据,但143㎡户型实得104㎡,141㎡户型实得106㎡,对于小白买房人来说确实意难平。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大,但房屋套内建面小,对业主来说,不仅实际得房少,钱还多花了几万。

公摊面积一直是购房者的心头痛,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期存在的争议焦点。如今,取消公摊已成趋势。这个发明出来就被人诟病的计价方式,有望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了。

首先是规划设计层面,全国多地推行第四代住宅,开启了“零公摊”的节奏,南京第四代住宅得房率达到100%甚至是160%。

其次政策层面,多地也相继宣布试点或者实行套内建面计价。如湖南省衡阳市宣布,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2024年12月17日河北张家口市官宣 “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广东肇庆、湖南湘潭等地也开始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政策本质上,是从“按建筑面积计价”变成“按套内面积计价”。


上海易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政策接连出台说明取消公摊是202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或许意味着全国推广已有时间表。还有专家表示,从长远看,按套内面积计价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市场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