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发布重磅楼市新政!
南京辖区内2025年6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新建商品住房,建设单位须在竣工验收前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这样有助于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商品住房购房业主知情权。
具体操作如下↓
“业主开放日”的参与范围
活动面向全部业主开放,参与户数需满足相关户数要求。建设单位根据项目体量、销售户数、接待能力等具体情况,提前编制项目业主开放活动实施方案。
普通商品住房,实际销售户数1000户以上的项目,通知户数不少于300户,实际参与户数不少于150户;实际销售户数1000户以下的项目,通知户数比例不少于30%且不低于150户,实际参与户数不少于通知户数的50%且不低于75户;实际销售户数不足150户的全数通知,实际参与户数不少于通知户数的50%。改善型商品住房须全数通知,实际参与户数不少于通知户数的30%。
业主无法在约定时间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提供书面委托书。逾期不能参加的,视同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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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开放日”的实施流程
活动前
业主开放活动开始14日前,建设单位将业主开放权益和预约方式等信息告知业主,业主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
活动中
建设单位按照既定方案安排施工、监理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陪同业主分批进行参观,记录现场发现的质量缺陷。
活动现场配备土建、水电及暖通等专业人员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并应组织专门人员加强现场安全巡查,保障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活动后
建设单位应逐户整理业主开放过程中登记的质量缺陷,建立台账。建设单位应督促各责任单位逐条整改销项,质量缺陷整改完成后应向业主反馈情况。